分卷(49)
作者:连艺      更新:2024-01-11 03:42      字数:3900
  他想到的第一个念头就是跑。
  周强生猛地站起来
  他要跑。
  对。
  他要跑到国外去。
  只有躲起来才会安全。
  哎,周导,周导!
  周强生对身后乔妮妮的声音充耳不闻,急匆匆就冲出了大门。
  幸好此时的媒体都围着于文彬等《海市蜃楼》的主创团队在采访,根本没注意到他。
  乔妮妮一看周强生跑来,心下觉得不妙,她此时也慌的很。
  乔妮妮在影视圈里混了二十年,才有了如今的地位,一路有多艰难自是比谁都清楚,她非常爱惜羽毛。
  之前接拍《时空之门》,乔妮妮根本没想到这个剧本是偷来来。
  她此时有些恨周强生,恨他把自己拉下水。
  发生了这么大的事,乔妮妮也不指望周强生能想出什么解决办法了,但她自己也六神无主的很。
  乔妮妮提着裙摆,小心地避开媒体,急匆匆回到车里,第一时间给自己的干爹打了电话,将事情说了一遍。
  乔妮妮的干爹也是《时空之门》的投资人之一。
  您不知道,我看了《海市蜃楼》差点没吓死,如果我不是《时空之门》的女主角,我还以为我今天看的就是《时空之门》,几乎就是复制黏贴啊!
  你说真的?!电话对面的男声听起来有些阴沉。
  这种事情我怎么敢瞎说,我们怎么办啊?只要《时空之门》首映礼一播,那全国的媒体都知道了啊!我们还不得让全体网民的唾沫芯子淹死,说不定出门还会被砸烂菜叶子臭鸡蛋!
  乔妮妮越想越可怕,简直要疯了。
  周强生人呢?
  乔干爹声音像藏了冰一样,又狠又冷的砸过来。
  乔妮妮恶狠狠道:他?他直接就跑了,我拉都拉不住!他会不会直接躲国外去,让咱们连人都找不到?!
  跑了?他还敢跑!我倒要看看,他能跑哪里去!
  54.第 54 章
  《时空之门》的投资人和主创团队这边有多焦头烂额, 林枫不知道,因为他快要乐疯了。
  《海市蜃楼》上映的第一天,就狂收票房两亿七千万, 是花国影坛多年来电影制造的最佳单日票房成绩。
  第二天《海市蜃楼》的单日票房就超过了三亿, 第三天达到新高, 此后连续十天单日票房都超过三亿。
  短短半个月,观影人次突破一亿人次!票房已经达到四十亿。
  林枫暗搓搓计算着自己的小钱袋, 借叶瑞庭的那两个亿到时候一还, 自己也只是个零头, 借钱投资, 他简直就是空手套白狼啊!
  与此同时, 《时空之门》官方平台,却发通知说,《时空之门》因某些原因不能上映, 暂时撤档。
  之前说上映推迟,现在又说暂时撤档。
  有知情人爆料说, 《时空之门》之所以撤档,是因为影片涉嫌严重抄袭, 投资人已经将导演兼编剧周强生告上了法庭。
  也有网友认为这是恶劣营销,说《时空之门》快要上映了, 之前宣发时也很有势头,但最近被《海市蜃楼》的大爆给压的连个水花都没有, 就只能走走偏道儿,给上映刷刷流量。
  就在网友们各种猜测的时候, 扮演《时空之门》女主的乔妮妮,突然发了一条微博,爆料《时空之门》复制黏贴《海市蜃楼》。
  乔妮妮说自己当时参加《海市蜃楼》首映时惊呆了, 以为自己看的是《时空之门》。
  又哭诉自己怎么被周强生蒙在鼓里,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接拍了《时空之门》,自己还给《时空之门》投资了,钱都打了水漂。
  乔妮妮的粉丝群强大,自家女神被如此蒙骗,粉丝们依然不依,扒出周强生以前的各种龌龊事来,放在网上各种鞭挞。
  周强生当年利用卑劣手段抢了于文彬的本子,一举成名的事也被扒了出来,才知道,所谓的天才导演,不但是个偷儿,还是个惯偷儿。
  周强生的名声彻底臭了,网友们各种讽刺挖苦,让他滚出娱乐圈。
  一时,周强生成了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
  网上的惊涛骇浪周强生不知道,他只知道,他很快就要进去和苏旭安作伴了。
  因为那几个亿的投资,他根本就还不起。
  于文彬看着一条又一条爆上热搜的话题,激动的热泪盈眶。
  他终于沉冤昭雪了!
  十年了!
  于文彬摸了摸眼角,深深呼出一口气。
  现在,《海市蜃楼》爆了,也让他成功翻身扬名。
  《海市蜃楼》还有半个月下映,现在票房已经达到六十七亿,如果《海市蜃楼》能在北美上映,那冲百亿票房不是不可能!
  于文彬激动的手都抖了。
  他现在,最想感谢的人就是林枫。
  要不是当初林枫给他投资了那两亿一千万,他说不定现在还在四处筹资,那被自己不知何时外泄的剧本,就被周强生抢先拍了并上映,后果简直不敢想象!
  于文彬十分感谢当初自己去了那场品酒会,认识了林枫,林枫就是他命中注定的贵人!
  林枫主演的电视剧《御风行》也开始播出了。
  这部剧还没播出前,就被原著粉们炒的火热,播出才几天,各种剪辑满天飞,林枫的人气也跟着一路飞涨。
  好资源雪片一样飞来,让经纪人胡玥悦挑到手软。
  《海市蜃楼》爆了后,第一时间,大家都去查《海市蜃楼》的投资人,看谁那么好的眼光,投资这么冷门的电影,简直运气逆天。
  没想到一查才发现,拍在投资人第一位的竟然是林枫。
  只《海市蜃楼》的票房成绩,林枫俨然成为娱乐圈身价是十数亿的富豪。
  现在林枫有钱又有名,背后还有叶瑞庭撑腰,可以说是在娱乐圈横着走。
  请林枫通告的节目组都对林枫十分客气。
  林枫录完通告,电视台的孙台长亲自送他出来,左看右看没看到林枫的车。
  孙台长笑问道:要不坐我车回去?我正好顺利从那边走。
  不用,有人接我。
  孙抬长顺着林枫的目光望去,只见马路对面停着一辆黑色巨无霸,是迈巴赫s62.
  孙台长:
  这种巨无霸,整个京城也不过两辆,还有一辆是某婚庆公司用来出租的。
  孙台长干笑两声,两人告辞。
  孙台长看着那辆迈巴赫前门下来一个那人,那人拉开后车门,伸手护着车顶让林枫上了车。
  那是叶瑞庭的司机,孙台长以前有幸见过一次。
  打开车门时,孙台长还看到了后座坐着一个人,没看清脸,但他知道,那个人一定是叶瑞庭。
  林枫上了车,第一时间伸手过去抱了抱叶瑞庭,说:怎么这么晚了还过来?
  叶瑞庭回抱他,说:加班,看时间也快录制完了,就过来接一起回家。
  冯磊已经启动了车子,叶瑞庭拿出一个文件袋,递给林枫道:给的。
  林枫接过来,好奇道:什么?
  打开看看。
  林枫打开文件袋,从里面拿出一份文件,仔细一看,是一份京商银行股权转让合同。
  林枫茫然道:这是什么?
  叶瑞庭解释道:前段时间一直在做这个项目,现在已经审批下来了,我持有这家京商银行百分之三十五的股份,还给我的那两个亿,我也投进去了,现在占有百分之四十七的股份。
  百分之四十七的股份,妥妥是这家京商银行最大的股东。
  这份股权转让合同出让人那里是叶瑞庭,受让人是林枫。
  林枫:
  他瞪大眼睛看向叶瑞庭,转让给我?为什么?
  聘礼。
  林枫脑子没转过来,啥?
  随即,叶瑞庭变戏法似的拿出一个小小的绒布盒子。
  林枫意识到了什么,突然心跳快了起来。
  叶瑞庭打开盒子,里面别着两枚一模一样的男款钻戒。
  他明亮的眼睛一眨不眨地注视着林枫,抓起林枫的手,说:愿意和我一起白头偕老吗?
  林枫愣愣道:是在向我求婚吗?
  说呢?
  林枫举了举手里的那份股权转让书,这个是嫁妆吗?
  叶瑞庭莞尔,不和林枫挣这口头上的便宜,笑道:说是就是。
  林枫眼睛立即亮起来,随即又懊恼,可是我还没有给准备聘礼,太迅速了,我还没来得及。
  应该是要他先求婚的,结果被叶瑞庭抢先了。
  叶瑞庭眼睛弯起来,定定地看着他,好像看不够似的,不用准备什么,只要把给我就好。
  林枫想了想,自己现在除了钱,啥也没有,恰恰叶瑞庭最不缺的就是钱。
  算了,还是把自己当聘礼好了。
  林枫把手伸过去,说:行,我以自己为聘,来,给我戴上。
  叶瑞庭眉眼笑意更甚,拿住戒指给他戴上,然后他自己的手也伸过去,林枫也同样给他戴上。
  随后,叶瑞庭的小指勾住了林枫的小指,露出一对一模一样的戒指。
  林枫低头看着,心底忽然漫上一股前所未有的感觉,烫烫的,满满的,像泡在烫水里。
  他伸手摸了摸两人无名指上的戒指,眼珠咕噜咕噜转。
  叶瑞庭柔声笑道:在想什么?
  林枫道:我在想,我这算不算是倒插门?
  叶瑞庭:
  倒插门就倒插门吧,林枫感叹一声,没想到,我最终还是以这种方式,走上了人生巅峰。
  叶瑞庭:
  前排小聋瞎冯磊:
  林枫犹沉浸在自己的思绪里,他现在名利双收,倒插门进叶家,成为了叶氏半个主人,简直就和原著里主角苏旭安殊途同归啊。
  嗨。
  完
  作者有话要说:  终于完结了!
  历经一年,这本文终于完结了,中间断更过两次,都是因为身体原因,可能今年犯太岁吧,笑,后面再开文,我尽量先多存稿。
  虽然中间很多人离开了,但是还有一些宝子们一直支持到最后,让我十分感动!
  也不知道咋感谢了,就俗一点,发个红包吧~hhhhhh
  宝子们记得留言啊~
  下本写《穿成渣攻后我靠沙雕苟命》,预收在作者专栏,喜欢的宝子们可以先收藏一下~
  文案如下:
  文案:
  zz穿书了。
  穿成了一个霸总。
  系统告诉他,你是渣攻,无敌渣,不但对主角受强制爱,还打断对方的腿禁在自己身边,每天各种你懂的。
  后来主角受黑化,搞得渣攻倾家荡产,最后渣攻流落街头被一群混混给捅了。
  这还不是最操淡的,最操淡的是:
  zz必须要按原书剧情走,还要在不崩人设的前提下改变渣攻的命运。
  zz刚穿过去时,渣攻刚把逃跑的主角受抓回来,即将要打断对方的腿。
  zz灵机一动,拎起一根充气狼牙棒,对着主角受就是一顿猛打。
  完了zz露出一脸偏执阴狠又心疼悲痛的分裂表情,温柔开口:你为什么就不能乖一点呢?
  主角受:
  缓缓打出一个问号。
  接下来,只见zz从高订西装口袋里掏啊掏,掏啊掏,掏出一根签字笔,卷起主角受的裤腿,在对方腿上写下五个大字:粉碎性骨折。
  主角受冷漠孤傲脸。
  这又是什么新玩法?
  本文主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