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节
作者:骈四俪六      更新:2024-01-11 22:34      字数:2393
  唐纵笑眯眯的,“你们怎么来的,还避过了明军和蒙古人的耳目,嗯?”
  夏生说:“粮草和战马是将军从海路运过来的,我们先从平壤到宣州,然后到铁山,再到椵岛,接着横渡黄海,取道山东登州,最后内推。”
  唐纵看着崔蓬,“横渡黄海,危险重重,危险重重。”
  崔蓬笑,“你放心,我善水,掉了海里也能刨起来。”
  唐纵瘦了很多,大眼睛下的皱纹也深了些,“蓬蓬,多谢,多谢你。”
  霍韬预备带着白湘灵的尸体去一趟宁波府,却不想听张千山带来消息:“杨宝儿辞官了。”
  “杨宝儿辞官了?”霍韬坐在自家檐下,他家的那只老孔雀老得更狠了,翎毛折断了半数,都尾大不掉的在屁股后头拖着。
  霍韬本想叫人给这只老孔雀把翎毛修剪修剪,他才张口,就见一穿蓝色锦袍的青年男人走进来了。说实话,自从戚英姿离开北京城,沈约基本就没再进过霍家后院,就是有话,也只是在前头花厅坐坐,话说不到三句,茶喝不上半杯,人就走了。
  霍韬原本想调侃他几句:“哟!沈大人难得光临,有何贵干啊?”但霍韬瞧一眼那老孔雀,又觉得没有必要了。
  沈约穿一身孔雀蓝的锦袍,那颜色翠色.欲滴。霍韬看他一眼,说:“坐吧。”
  下人们上了茶,沈约低头抿了一口,还对那侍女笑了笑。沈大人这么一笑,那侍女险些撞了桌子角,霍韬这么瞧着,嘴角轻轻一撇,然后摇摇头,问了句:“沈大人所来何事?”
  沈大人如今有了气度,有了身份,唯一不变的,就是他的相貌。霍韬谈不上对沈约有甚么看法,更没有甚么矛盾,此刻霍国公爷不咸不淡地睃了沈侍郎一眼,忽觉上天对他是格外关照的。沈约此人,从与他相识至今,十多年下来,他竟一点也不见衰老,倒是比从前长得更好了。这一种好看是指气度,指举止,更是指有了权利和金钱之后的上位者姿态,从容不迫。
  霍韬瞧了瞧他了脸,暗自好笑,心道:那女人终究还是有眼光的,选来选去,竟选了个最好看的男人。
  想到此处,霍镇国公又笑了。他忽然觉得洒脱,心想自己输得不冤,包括唐纵,他们确实都不如沈约长得好看,尤其是已经官居三品的沈约。
  沈约道:“白姑娘是浙江人,但她出生在南京京郊,她是他父亲与一个百夷族女人生的。”
  霍韬没有说话,只听沈约道:“白姑娘的重瞳也源自于她的母亲,她母亲因为生得漂亮,被他父亲看上,强行圈养了起来。白姑娘出生以后,她母亲就疯了。”
  沈约低头,漂亮的手指在茶杯上弹了一指,“那女人疯了几年,男人也不耐烦,后头出门做海上生意去了。”
  霍韬眼皮子动了动,“我说呢,白湘灵这么美,原来是个海盗和一个异族女子生的。”
  沈大人笑了笑,这一笑又轻又短,仿似暖风从耳边轻轻擦过,“嗯,白姑娘的母亲在她七岁的时候跳海自尽了,白姑娘病了一场,从此不记得她母亲是谁,她父亲又是谁。”
  霍韬这才来了点兴致,“白湘灵她爹是谁?”
  沈约站起来,他弯腰在霍韬耳边说:“海盗头子,赖苞。”
  霍韬牙口一松,险些咬到舌头。瞧见沈约那胸有城府的样子,霍国公爷轻轻一咳,道:“既然沈大人坦诚相告,那霍某不妨也告诉沈大人一个消息。”
  “甚么?”
  “她回来了。”
  第83章 嘉靖年间琐事记4
  崔蓬自嘉靖十七年离京北上朝鲜, 至她过来给中军大都督唐纵助阵, 又已经四年过去。
  “蓬蓬, 咱们这样, 然后......”唐纵成日里与崔蓬拿着地图在帐篷里嘀咕, 有时候说到大半夜,次日天没亮两人就又骑马出去了。
  旁人自是不知道这‘蓬蓬’二字从何而来,唐纵也没向外人解释过, 唐大都督觉得崔蓬有千万种好, 但不足以与外人说。
  冬生觉得他们有戏, 很有些乐见其成。夏生道:“没戏。”
  夏生一早给霍韬写了信,说他们抵达山西, 还说他们将军请镇国公给宫里的白娘娘问好。
  霍韬收了夏生的信,对沈约道:“唐纵没告诉她,说白湘灵死了。”
  霍韬很理解唐纵的心思, 若是他说了, 照戚英姿的性格, 当下就该折返北京了。唐纵想留住戚英姿, 不管用甚么方法,包括隐瞒与短暂的欺骗。
  霍韬躺在摇椅上,他先是睃了沈约一眼, 又看了那只翎毛耷拉在屁股后头拖尾的老孔雀一眼, 说:“唐纵就是那老孔雀,装疯。他难道还不知道纸包不住火,他就是想先晃了戚英姿的神, 转头再去安慰,女人受不住打击,掩面一哭,他就得意了。”
  沈约听霍韬叨叨了两句,他也是揉揉额头,“此事确实难以开口,白姑娘她......”
  霍韬想起戚英姿那女人一走又是四年,期间白湘灵曾托霍韬带信给她,白湘灵只有短短一句话,她说:“将军,我想你。”
  或许白湘灵更想说的是,我想去看你,我想出宫,我想漂洋过海去朝鲜国看你。
  戚英姿之于白湘灵来说意味着甚么,是自由,是田野,是青春,是没有拘束。
  当年祸过国倾过城的宠妃死了,嘉靖帝的这个白娘娘有一只眼是重瞳,她爱穿红裳,通神灵,因为她与邵天师一道祈过雨。
  霍韬想起白湘灵那活色生香的样子,心口揪了揪,还没说送客,就听沈约道:“国公爷保重身体,约下回再来叨扰。”
  沈约出了霍家的大门,正要往自家府里去,转眼间就在街角遇见了一个和尚。
  “杨兄?”沈约一时间觉得自己眼花,他觉得自己认错了人,可他又绝不会认错。
  被夏言打压的翰林学士杨宝儿辞官了,嘉靖十年的状元郎,才华横溢的翰林院大学士不声不响地辞官了。朝廷不再有人记得他,或许有人还记得,哦,嘉靖十年,兵部沈侍郎沈大人的同科?
  白湘灵死后,杨宝儿辞了官,在当地的一座寺庙里带发修行。
  晨钟暮鼓,黄钟大吕,我佛慈悲。
  沈约再见到杨宝儿的时候,杨宝儿已经成了一个和尚,剃净须发,头上烧了戒疤。
  “杨兄?”
  “贫僧无相,施主有礼。”
  沈约望着灰衣僧袍的杨宝儿,“杨兄,你?”这和尚穿一身灰袍,与他记忆中那个锋芒不藏的青年才俊相去甚远。
  可沈约不会认错杨宝儿,因为他曾经嫉妒过杨宝儿。杨宝儿有富贵的家世,有出众的才气,他在金殿上折桂,他入仕之后官运平顺,他短短几年功夫就当上了翰林院大学士。
  有关杨宝儿的一切,都曾是沈约想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