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7)
作者:
徒手吃草莓 更新:2024-01-12 02:52 字数:4765
他疯狂在各类店铺里穿行。
不过有几个店铺,他进不去。
顶级定制品牌店铺,需要会员且提前预约。
【kiton西装,我进不去,站在外面拍了拍,当时就进去了几个人,中间沙发里就坐着一位爷,太远了,我也没拍清楚。】
kiton这个牌子盛初听说过,西装界top1。
顾家就是做西装轻奢品牌的,和kiton相比,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他听说过一件事。
顾家曾经想拿下一个很稀有的面料,via的小羊驼绒,进军奢侈品界。
via的小羊驼绒比黄金单比单克价格,贵上三倍以上。
可惜的是,这种面料直接被kiton买断,他们连看料的机会都没有。
那段时间,顾钦低气压,连带着下面的人也都小心翼翼。
盛初:【等等,那你怎么确定就是那个人?】
秦笛:【你继续听我说,然后我拍了一会,去逛其他店铺。又在其他店铺看到同一拨人。】
【这个店铺是皮鞋定制john lobb,好家伙,这都是贵上天的牌子,这样做一身下来,我当时得出门要饭。】
秦笛发了一张照片过来。
这是一张偷拍镜头的照片,地点是地下车库,正偷拍一辆车里下来的人。
但是因为太远太糊,没有办法看清楚长相,只觉得应该挺高。
【这就是那龟孙的唯一照片,之前某小道杂志上爆出来,名字也不清楚,标题是燎亚集团大股东。】
【他身上穿的西装、皮鞋和手上拿的伞,就是之前我说的那几个定制品牌。】
【市面上没有同款,这照片的拍摄日期与我直播的日期相差几日,我怀疑那天看到的人就是他。】
对于秦笛辨认品牌的本事,盛初是服气的。
就像是车辆狂热爱好粉,给一个车轮、车屁股一角,就能知道是什么车,什么品牌,什么车型。
盛初:【你还记得他长什么样子吗?】
秦笛:【看不太清,被一堆人围着,应该上了年纪。】
【我觉得这种人有什么奇怪嗜好都不奇怪。自视甚高,得不到的东西反而格外上心,不达目的不罢休。你小心点,那本子能不接就不】
和秦笛结束对话,盛初躺回床上,呼吸绵长带着抖动。
他记起周含义曾经讲过的话。
我想好好培养你,你是我手里最好看的艺人。这次的机会抓住了不怕火不了。
有什么不能的?两眼一闭,两腿一张,不就是那么回事,等以后你火了
然后盛初就将桌上的烟灰缸砸了过去
盛初回过神来,才发现嘴唇上有些疼,舌尖有一丝腥甜味。
咬破了。
这些话他总是有意识地去忘却,却像是印在脑海中一样。
他藏在被子里的手指还在停不住地微抖,胸口仿佛压着巨石。
第二天,盛初被边执事送回了市区,放在离公司很近的一个地铁站口。
盛初坚持就要在这里下车,边执事也没太过勉强,目送他下了地铁。
来的路上,边执事告诉盛初,其实先生想亲自送您的,但是的确是早上有一些要事。
不用麻烦的,其实我自己打车也是可以的。您以为叫我小初或者小盛都可以。
边执事对称呼一事没有回应,下车的时候给了盛初一把浅灰色的伞,怪沉的。
手柄边上有一圈暗纹,盛初仔细一看,竟然看到白燃两个字。
这是专属的定制雨伞。
他握了握,莫名感到有些羞赧,感觉伞柄缝隙中似乎夹着黑色的猫毛。
马哥刚好在公司,约了面聊。
盛初在会议室找到了马哥,他正在训手下新来的练习生。
几个大男孩,白白净净的,一排站开低着头被他训。
粉丝眼中阳光帅气、自信张扬的爱豆艺人,到了马哥这里,就会被训得像只狗。
盛初很早就怀疑,马哥这种行为会给他带来快感。
指不定心里就想着:别看这些艺人在粉丝眼中人五人六,到我这里不还是要认怂?像个孙子!
盛初看不过眼,本来站在门口等待,这时候敲了敲门。
马哥,我来了。
马哥看到盛初来,脸色变了变,稍微收敛点。
行了,你们去吧,以后这种低级错误不要再犯。听我的话你们就能火!旁的歪门邪道不要走。
几个大男孩有的红了眼,出门与盛初错身时,其中一个长相最为硬朗的男孩看向了盛初,轻声说了句谢谢。
会议室就剩下他们两人,马哥对盛初的态度还算和蔼,让他把手机先交出来存到门口的暂存柜里。
这是公司里的规矩,美其名曰防止泄露公司机密。
怎样,本子看了吗?这本子肯定能火,试镜也不过是走过程,片方和周总都已经沟通好了。
盛初把本子从背包里拿出来,放到桌面,慢慢推到马哥的面前。
现场安静了一下,马哥看了一眼剧本又看了一眼盛初,然后笑了笑:怎么,剧本不满意?我看挺好的。
盛初摇摇头:不是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马哥脸色唰的一下就变了。
整个脸瞬间拉了下来,活像是做过拉皮。
不是?那你要怎样?你他妈找我茬?!
这种脸色,如果是个第一次被甩这种脸色的人,肯定会被吓一跳,然后就情不自禁地妥协了。
盛初清晰地意识到。
自己除了手心里攥满的汗水,和那种忍不住想要发颤的感觉之外,还算冷静。
盛初淡淡地说:我听朋友说,这部剧的投资方是曾经想要注资的那位投资人。
话音刚落,嘭的一声,马哥就把剧本用力摔在桌面上,盛初被突如其来的举动吓了一跳。
你是香勃勃?谁都想咬几口,三年过去,人家估计早就不知道找到哪个小鲜肉快活去。你自己想想,你离过婚,那么不体面,但凡消息灵通点,都知道这回事。他们找小男孩玩都喜欢嫩的、清纯的,别拿自己太当回事,不是谁都想上你!
马哥这种套路一直百试百灵,对待手底下的小艺人都是这幅嘴脸。
他冷哼一声,起身打了个一个电话。
没过几分钟,周含义就下来了,他施施然地坐了下来。
盛初,你会不会太把自己当回事了?他敲了敲桌子:多少年前的事了,那位先生听说马上要结婚。你以为你是什么海妖转世?你这样的一抓一大把,他用得着等你三年,还用这种手段?
盛初这才抬眼去看他,仔细甄别他说的话真假。
消息是能查到。周含义说。
这次是恰巧,公司想捧你,最近没有合适的人选,你又刚好回归。换一个角度,你是盛家少爷,我现在也不敢把这个打算打到你头上来。
见盛初还不说话,周含义点了一根烟,抛出一叠纸来。
这是当时你签约时的合同,你看看第二十五条是什么。
二十五条,盛初不用看也知道是什么。
艺人得配合公司安排的工作,非正当理由不可怠工,正当理由包括种种,病假、产假、婚假等。
如果周含义用这一纸合同告盛初,盛初赢面微乎其微。
尤其是在他三年都没有给公司赚过钱的情况下。
我得给你提个醒,你是我签下来的,花了钱花了人力去培养的,我总得回个本吧?
其实盛初曾经做了最坏的打算,大不了就是鱼死网破,但现在这个情况变复杂了。
良久,盛初开口:但是我,真的不会演戏。
周含义讪笑:不会就学,钱不是那么好挣的,大少爷。
从公司出来,盛初长长地出了一口气,外头的雪积了一个鞋底子的厚度。
走在上面,咔擦咔擦。
他打开伞,伞有些沉,不过很大,盛初抬头看仔细,才发现这把伞很眼熟。
这不是第一次见白燃时的那把伞吗?
他慢慢地走到地铁边上,一直到人潮涌动的地方,才放开大衣口袋里紧紧握着的手。
一把瑞士军刀一直藏在他的口袋里。
这时放在口袋里的手机响了,手机屏幕显示的是大猫。
你在附近等着,我来接你。大猫的嗓音在电话里有略微的失真、朦胧。
盛初愣了一下:什么?
来接你看西装。订婚要用的。
盛初愣了一下,好一会才连忙说哦哦哦。
他有点恍惚,和顾家联姻的时候,他就只是穿了一套西装成衣。
说实话那件西装有些大了,因为他在那段时间瘦了不少。
刚要挂电话,盛初突然问:您知道我在哪里吗?
那边静默了一下,嗯?你不在边辰送你的那个地方吗?
盛初反应过来,立刻说:嗯嗯,在的。
白燃:嗯,你等一会,我马上就到。
挂掉电话,盛初立刻往地铁里冲,等气喘吁吁地到边辰把他放下来的那个地铁口。
幸运的是,白燃还没到。
他松了一口气,过了几分钟,白燃的车才驶到他眼前。
白燃那么大一只,开的是非常宽敞的房车。
他今天穿着一套十分惹眼的西装,靠在座位上,一只爪子撑着他的猫下巴。
盛初犹豫了一下,要和大猫在这么小的空间,有些紧张。
看到盛初上来,尾巴指了指旁边的位置。
盛初道了谢,车子开动。
两人一路无话,盛初侧头偷偷瞄了一眼大猫。
您还有粉色西装,特别衬您的毛色。
白燃:是吗?
说到西装,白燃就有一段不堪回首的过去。
刚继承白家遗产时,白燃从妖族野区刚来到了人类社会时,以为最贵的就是最好的。
满衣柜都是奢侈品大牌,不管合适不合适,都往家里买。
出门是行走的大牌,搞得像是一只土猫似的。
后来,有了时尚老手边执事的参与,他才慢慢地知道,什么是限量款,什么是定制款。
其实白燃平时觉得舒服就好,他也想随便穿,甚至不穿。
但是他怕边执事在他耳边絮絮叨叨,烦的要死。
为了耳根清净,他逐渐地养成了良好的审美。
也差不多知道穿什么适合自己。
信手拈来就是时尚绅士的范儿。
事实上,只要不是非常拉胯的服装,穿到他身上,都不会难看。
差距在于,一般好看和非常好看。
妖族适应人类社会需要花很长的时光。
在没有边执事来帮他打理之前,白燃做错不少事
本来白燃是不接受父母安排的边辰。
但后来发生了一件事,让他意识到这样不行。
才慢慢地接受边辰。到后他再不会做出一些荒谬的事情。
痒白先生。
盛初的口音是南方特有的那种,很清冽,尾音有点微微上扬,像是撒娇。
这种尾音传到白燃的猫耳朵里,大猫如被电流穿过全身似得,酥麻一片。
白燃低头一看,他想事情出神,不知道何时,带着一点白纹的黑色粗尾巴勾住盛初的脖子。
尾巴尖尖扫来扫去,尖尖几乎快伸到了衣领里。
被他勾住的盛初,没有任何抗拒,只是低着头,有些颤抖。
第9章 第九章
外头漫天雪花,早上雪是停了一会,这下又大了。
盛初在发抖,并不是因为特别害怕也不是因为冷。
有一半是因为痒。
他浑身都是痒痒肉,为了克制这种痒的感觉,几乎浑身哆嗦起来。
抱歉。大猫的尾巴遗憾地从盛初的身上移开了。
但是视线是没有挪开的。
猫咪的视力范围超越了人类,能达到一百八十度。
白燃维持拟人态,就能达到这样的一个效果。
没关系,您的尾巴毛很舒服。
这样粗又厚的长尾巴,放到谁的眼前,都不可能有抵抗力。
他其实非常想碰一碰。
但是盛初觉得这不太礼貌,他还是稍微知道一些猫咪知识的,猫几乎都不喜欢被人碰尾巴。
是吗?想摸摸看吗?
这话让盛初愣了一下,侧头去看大猫,大猫仍旧慵懒地瘫在座位上。
可以吗?盛初问。
当然。白燃答。
这时候边执事从前头回过头来,盛少爷,座位底下有个储物格,里面有一把梳子,您可以用。
盛初弯了腰去掏,本来这个动作是没办法掏到的,得蹲下来,但是他柔韧度好,愣是给掏出来了。
一把带软刺的梳毛梳。
看到这梳子,盛初就心里想:啊,原来大猫和普通猫喜欢的东西一样,他真的得恶补一下知识了。而且车里随时都备着梳子,白燃看起来非常喜欢梳毛。
顺带盛初其实还看到了一些其他的东西。
比如项圈,皮手铐什么的。
盛初就以为这是大猫用的东西。
看到盛初掏出梳子,白燃的大尾巴立刻就甩了回来,绕过盛初的脖子,将后段尾巴放在盛初的身前。
盛初便直面那只大尾巴。
一只大尾巴让盛初整个心狂跳起来,有点不知道怎么下手。
他拿起小梳子慢慢地开始梳毛,白燃的尾巴毛特别的厚,盛初握上去的时候,整个手都陷了进去,感受到藏在毛茸茸下皮肤的温度。
不喜欢猫的人,很难感受到盛初的心情,整个人深陷在撸猫尾巴狂热,那种血液倒流的感觉。
这种感觉让盛初从脖子开始发红,连带着小耳垂都红了。
另外一边,白燃感觉整只猫都要飘起来,情不自禁就露出了咕噜声,不过他很克制,没有让盛初听到。
梳了一会,白燃问:还害怕我吗?
盛初抬起头来,满手的猫尾巴,一下对上白燃的眸子但是却立刻下意识移开了目光,低头装作很认真梳毛的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