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朝朝,以暮暮 第114节
作者:三月七夕      更新:2024-01-13 18:56      字数:2868
  第67章
  聚光灯下的女孩穿着漂亮的裙子,脸蛋有点婴儿肥, 看着男人的眼睛里满满都爱意与依赖。
  明漫接过花, 脸红红的, 小声咕哝道:“……我不是小朋友啦……”
  明漫伸手接花的一瞬, 全场再次爆发出热烈的掌声。
  ——
  这几天, 大大小小的主题策划会开了有十几场, 从头至尾明漫都坚持那个意见。
  带有恐怖元素的推理节目。
  出品人曹新平一直不太同意, 因为这个题材很难掌握尺度,一旦尺度不达标, 就无法在电视上播出。
  明漫的意思不冲击电视, 只在网络上播出。
  可是曹新平还是有些担心。
  “首先,这类题材的受众一定是二十到三十五岁之间的年轻人, 这个年龄段的人要么在上大学,要么大学毕业正在独居,要么已经结婚没有孩子或者孩子很小。
  像这一类的年轻人,未必如老一辈人那样每天都在看电视,虽然不得不承认电视和网络同时播出的流量会很好, 但是我觉得如果节目做得好,只有网络播出流量也不会差。”
  最后曹新平想了很久, 同意了明漫定的主题。
  原以为这小姑娘看着年轻,会是个好驾驭没想法的主儿, 不想这么倔, 坚定主题跟他高谈阔论的时候, 腰杆挺得笔直。
  这不禁让曹新平想起很久之前, 自己投资拍摄的第一部 电视剧的那位女导演。
  那是一部宫廷权谋剧,顶着这样一个头衔,投资却不大,从编剧到导演再到演员,几乎全都是新人。
  其中最最年轻的还是那位编剧,刚刚大学毕业,原本专业还是机械工程,可以说和编剧这一行没有一点关系。
  也许那时的曹新平也是年轻气盛,看到小编剧的本子之后,立马敲定了。
  一起吃饭的时候,曹新平看了几位导演对于剧本的看法和拍摄计划,其中不乏经验丰富的老导演,但是曹新平一概没有看上。
  最后是这位看上去很年轻的女导演毛遂自荐。
  曹新平记得很清楚,那次也是女导演和曹新平对于电视剧制作的意见相左,女导演的性格和明漫很像,平时怎么说都行,脾气好人品佳,可是一到了正经场合,到了拍摄计划这里,完全变了一个人。
  非常倔,绝对不会改变她坚持的事情,除非有能够真正说服她的理由。
  最后还是曹新平妥协了,结果那部剧经过这样一个班底制作之后,大火。
  几乎可以这么说,一直截止到现在,没有任何一部剧再像当年那部宫廷权谋剧那样,老少咸宜,人人议论。
  曹新平就是因为这样一部剧,赚得盆满钵满,那位女导演也是借此一炮而红,这几年导演了不少剧,虽然没有当年那部剧那样大爆,却也收获一致好评,据说前年还在国内最盛大的电视剧颁奖典礼中,荣获最佳导演奖。
  成为了获得这个奖项最年轻的女导演。
  唯独那位编剧,后来好像出了点什么事儿,没有了消息。
  这些年,曹新平也合作过不少导演,都不如当年那位女导演意见犀利,倔强不阿给他的印象深刻。
  如今却在明漫的身上,看到了一点当年那位女导演的影子。
  也许这一次……
  曹新平沉溺多年,这一次似乎重新找回了当年第一次做电视剧时的那种期待与欣喜。
  之前第一次见明漫的时候就觉得这姑娘身上又一股劲儿,说不上来。
  现在曹新平知道了,明漫身上的那股劲儿,来源于她的热爱,她的坚持,对整部综艺的把控感,满腔的热血与憧憬。
  这样的人,无论做什么,只要时间允许,都会成功的。
  因为这股力量不单单是属于她自己的,还会影响到其他人。
  就比如现在的曹新平。
  讨论到最后,明漫细细的又把整个计划确定了一下。
  曹新平说:“小姑娘,你会前途无量的,我相信你。”
  没头没尾的,曹新平就忽然冒出这么一句。
  明漫一愣,随即笑了,“谢谢曹总吉言。”
  主题定下来之后,明漫又开始了漫长的催稿之路。
  这部综艺是岑久明上任之后第一部 批准投拍的,出品人是曹新平,耿百川和岑铭联合出品,整部综艺都大大的写着三个字:不缺钱。
  所以编剧也不仅仅是孟昭一个人,岑久明给了他一整个编剧团队。
  其实一开始的总编剧也并非孟昭,这是明漫极力举荐的。
  为了这个事儿,明漫也是折腾了很久很久,因为负责人资的是一位叫做梁红的高管,明漫的邮件发过去好几天,都没有任何回应。
  一个星期之后梁红终于回复了,不予批准。
  这部剧的总编剧必须是孟昭。
  这是无法改变的,明漫到梁红的办公室亲自说明情况,梁红给出的意见却是,孟昭过往成绩不佳,现在公司这么大手笔的培养这部综艺,不可能让这样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新人来担当总编剧。
  梁红没有挑明,可是话里话外的意思明漫也听懂了:现在总导演已经任用一个新人了,如果总编剧还启用新人的话,那么公司这么多的钱就白花了。
  可是明漫并不妥协。
  其实只要明漫把孟昭之前的笔名皿刀说出来,一切都平息了。
  可是皿刀后来出了很大的事,那是孟昭不愿提起的。
  还记得明漫被尹海星污蔑抄袭,孟昭含着泪把自己的故事讲给明漫,一方面是倾诉,更多的其实是安慰。
  明漫懂。
  所以不管多么艰难,在孟昭没有释怀的情况下,她绝不会对别人说起这段过往。
  明漫从梁红的办公室出来,长长的舒了口气。
  这事儿还不能直接找岑久明,越级上报,这就相当于是给梁红穿小鞋,以后明漫就更不用换人了。
  孟昭听了之后稍微停顿了一下,无所谓的摆摆手,“不用就不用,只要我在编剧团队里,我就能给你写出好剧本,放心吧。”
  说是这么说,这部综艺孟昭很是在意。
  这是他出事之后第一次想要好好写剧本。
  明漫看着孟昭的表情,再一次坚定了信心。
  晚上回到家,明漫早早等在沙发上。
  林斯寒开了门进来,“老公,你回来了?”
  声音甜甜的,林斯寒喜欢死了,低头吻了一下。
  “老公啊,我想找你商量个事儿。”
  林斯寒:“……”
  他就知道,自己老婆这么主动,一定有事情要求他。
  人心不古啊。
  世态炎凉啊……
  “什么事儿啊?”林斯寒恨恨的又亲了她一下。
  “你能不能跟耿百川说说,我想用一个人当我的总编剧啊。”明漫说的很认真,丝毫没有注意到林斯寒表情的变化。
  “因为我们公司人资卡着我,这个人必须是我的总编剧,耿百川是投资,他说什么就是什么,人资也管不了的,所以……”
  “谁啊?”
  “嗯?什么?”
  “谁一定是你的总编剧啊?”
  “孟昭。”
  “……”
  林斯寒换了鞋进去,明漫小尾巴似的跟在林斯寒身后。
  “好不好嘛,老公。”
  “老公?”
  “老公你好可爱哦。”
  “老公你今天怎么这么帅啊,我简直为你倾倒。”
  林斯寒:“……”
  “我打个电话。”
  林斯寒低头找手机,一边找一边咕哝:“神他妈烦姓孟的……”
  ——
  林斯寒出马了,事情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投资商钦点了孟昭作为整部综艺的总编剧,一开始还担心孟昭不说出原来的笔名,能否服众这个问题。
  现在好了,连带着把这个问题也解决了。
  ——因为现在组里的人已经默认了孟昭是投资商家亲戚。
  只手遮天,说啥是啥。
  还有这么个意外收获,明漫还挺开心的。
  孟昭这次也给力。
  因为主题是推理恐怖,孟昭简直太擅长写各种案件了,这本来就是他的强项。
  所以这次明漫忙着协调各部门合作,没怎么催孟昭,稿子还是如期发到了明漫的邮箱。
  只有前期设定和第一期的预案,可是已经足够吸引人。
  “这稿子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