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节
作者:
魏风华 更新:2024-01-13 19:34 字数:5990
赵某无奈,只得前行,到大门口,对带自己来的绿衣人道:“大王赐我一万文钱,我只身而行,这些钱放哪儿啊?”
绿衣人说:“揣怀里不完了!”
赵某遂将钱揣到怀里,竟也盛下了,一点也不觉得重。
赵某骑行几里后,好奇地往怀中一摸,感到一阵阴森:皆是纸钱。他仿佛摸到了毒蛇,从怀中把那钱甩出,弃在了路边。
正在这时,绿衣人追来,又给了赵某数千文钱:“刚才匆忙,塞给你的是冥钱,现在把人世用的钱给你。”
赵某日夜兼程,不多日便至成都,寻到萧敬之,将金天王的书信交给他。萧看完信后甚是欢喜,设宴招待赵某:“别怕,我和你一样,都是人。我原籍中原,当年赴长安,行至华阴,被金天王摄去,招为婿。我妻仍在,与人无异。前些天,我向金天王求官,他给办妥了,故派您传信。”
后面的故事无需细讲,萧敬之留赵某住了一日,赠了些绸缎,写了封回信,叫他交给金天王。赵某没有先回金天王那儿,而是从成都直奔东北方向,到达长安后,将陈少游的书信交给有关大臣,并将相应事情办妥,随后又日夜驰行,折至华阴岳庙,将萧敬之的回书递交金天王。
天王大喜:“此事真是非你而不能办成啊!现在你可速返扬州,别害怕,若你家主人问你为何耽误了行期,就说我派你做了次信使,并告诉他,让他升你为裨将!”随后又赠送给赵某很多礼物。
赵某告辞。
飞马返回扬州时,已晚了几日。
陈少游大怒,赵某虽解释,前者不信,将赵某下狱。
但当天晚上,陈少游就做了个梦,有金甲士告知:赵某耽误行期,是因替金天王办了件事,希望你能原谅,并升之为将,否则的话……少游惊醒,转天将赵某释放,升其为裨将。
按《宣室志》记载,赵某“元和中犹在”。也就是说,到了宪宗元和年间依旧健在。
故事中的赵某辗转各地,但凡有所托,必会送达,确实是个不错的信使。
这场遭遇发生在华阴,金天王正是西岳华山的山神。“金天王”这个名号,是玄宗时代才有的。故事中,金天王对赵某说的“把它交给蜀地成都的萧敬之,此事甚秘,怕泄露,所以找你去办”。联系到后来萧敬之的话:“我向金天王求一官,他给办妥了,故派您传信”,可以断定:金天王之所以派来自人间的赵某当信使是为了安全起见。因为他徇以私情,为自己的女婿求官,怕被臣下所知而坏了名声。
信使的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另外一件令人关心的事情是陈少游发出的那封书信。这到底是一封什么样的书信,为何如此重要和紧急?
如前文所说,陈少游为人聪明,善于敛财,又长于用财,以此交结权贵,频获迁升。举个例子,唐代宗永泰二年(公元766年),陈少游被任命为桂州刺史,他嫌这个地方太偏僻,欲求在比较近的州郡为官。当时,朝廷负责人事的主脑是宦官董秀。这难不倒陈少游,他第一时间跑到董家门口堵着。
陈少游:“您家中有几口人?每月又花费多少钱?”
董秀:“做这份小差事已久,而眼前物价又高,一个月花费一千多贯钱吧。”
陈少游:“如此计算,您工资实在支撑不了您的开支!这样吧,我愿以一己之力供您全家之需,每年给您五万贯钱。现在就给您一半,其余的过几天补齐。以此过活,又有什么不好呢?”
董秀大喜。
陈少游随即哭泣:“但我就要到南方上任了,此去荒蛮,只恐再不能生还而归,一睹您的容颜啦!”
董秀脸一红:“中丞美才,不当远官,请从容旬日,冀竭蹇分。”这是史上的原话。大意是,您是个人才,怎么能去偏远的地方为官?再等些日子,也许会有转机。钱送到位了,当然有转机。当时,陈少游还贿赂了宰相元载之子元仲武。在董秀、元载合力推荐下,没几天,朝廷下来新委任状,叫他担任安徽境内的宣州刺史。
淮南上任后,陈少游照样敛积财宝,累至亿万。值得一提的是,他爱财,但又不吝啬于财,也就是说舍得花钱,工作中,能把每个位置的人都摆布好,而且办事干练,所以在淮南时政绩民声倒也不错。
德宗建中四年(公元783年)秋十月,被征来去解襄城之围(被反叛的淮西节度使李希烈的军队围困)的甘肃泾原士兵过路长安时因不满寒微的待遇而发生哗变,德宗皇帝被迫逃出长安。此时负责朝廷赋税的度支汴东两税使包佶在扬州,手里掌握着八百万贯税款。陈少游逼迫包佶交出这笔巨资。包佶以秘信呈送德宗,要求将陈少游治罪,皇帝认为大乱未平,应以安抚为主,将此事压下来。
后叛乱平息,包佶亲自入朝,再次报告陈少游夺取税款之事。此时少游很担心,就派使者飞速奔至长安,呈上书信说明情况:所取巨款,皆供军急用;且当时泾原叛军盘踞长安,事态不明,八百万贯税款不宜押解至长安。最后陈少游逃过一劫。按本故事的记载,“陈少游镇淮南时,尝遣军卒赵某使京师遗公卿书。将行,诫之曰:“吾有急事,候汝还报。以汝骁健,故使西去,不可少留。计日不至,当死。”如果不出意外,快递员赵某入京所办的正是此事。
陈少游躲过了初一。
德宗兴元元年(公元784年),反叛朝廷的淮西节度使李希烈在攻击中原时,声称要进兵淮南。陈少游当时很害怕,遣人给李带信,极尽恭维之词。李给陈回复了一封“赦书”。但这封“赦书”后来却落到朝廷手里。
再后来,政府军在平叛行动中缴获了李希烈的《起居注》,其中有这样一行字:“某月某日陈少游上表归顺。”陈少游听说后,惶恐不安,最终惊悸而死。但德宗皇帝还算厚道,见其人已死,未追究老账,并赠太尉之衔。
在唐朝鉴宝
我们说过,唐朝时,就已经很流行鉴宝与收藏了。
在唐朝志怪笔记中,但凡涉及珍奇宝物时,往往会出现胡人的影子,他们所扮演的是见多识广、懂行识宝的角色。
唐朝是开放的帝国,中外交流频繁,长安汇集了来自各国的商人、留学生和游客。胡人文化深深地在帝国的心脏留下烙印,并介入唐人的日常生活。李白在《少年行》中就有这样的诗句:“落花踏尽游何处?笑入胡姬酒肆中!”
其中,来唐朝做生意的胡人尤多,除了来自西域、中亚、西亚外,也有来自南亚和东南亚的。胡商主要云集在长安、洛阳、扬州等重要城市。以长安为例,主要聚集在西市附近的坊区,如醴泉坊、延康坊、光德坊、崇化坊等。
很多胡商从事的是珍宝的收购生意,他们面对的,往往是持宝但不知道宝贝价值的唐朝人。而胡商慧眼识珠,往往出手阔绰,不惜以巨资购宝。
武则天时,西域蕃国向朝廷敬献佛教毗娄博义天王的下颌骨和辟支佛的舌头,同时送上珠子一颗。武则天很高兴,派人将这佛家之宝悬于长安城楼,展示给百姓看。天王的下颌骨大如交椅,辟支佛的舌头大如牛舌,那珠子则如拇指一般,呈浅青色,不怎么起眼。
随后把镜头对准长安西明寺。这是长安最大的寺院,面积占去所在延康坊的四分之一。有一天,寺里举办了一个讲经活动,在听讲座的人中有一名胡商,他似乎心不在焉,眼睛一直盯着大殿上的金刚像。这样的状况一直持续了十多天。寺僧感到奇怪,把他拉到一边,细问缘故。
胡商说:“金刚像额头上的那枚珠子,我很感兴趣,可以卖给我吗?”
僧人说:“你要买这珠子?”
胡商说:“我出高价。”
僧人开口报价,说要一千贯钱。
胡商大笑:“才一千贯?”
僧人似乎觉得自己要低了,于是一路涨价,最后以十万贯钱敲定。
胡商得到珠子后,迅速踏上西归之路。西明寺僧人觉得此事蹊跷,就禀报武则天,后者很吃惊,下令追捕胡商。正如我们所猜测的那样,胡商所得是西域蕃国随佛骨一起进献的那颗本不起眼的青珠。当时,展示活动结束,武则天并未在意该珠,将其赐予西明寺。寺院僧人将该珠镶嵌在金刚像的额头上。
胡商被捕后,捕头问:“珠子何在?天后追查!”
胡商:“没在我身上啊。”
捕头:“不讲?”
胡商:“……已吞入腹中,不可得。”
捕头:“那可以剖开你的肚子。”
胡商大惊,不得已,剖开大腿,取出珠子。
武则天亲自审问了胡商:“你为何高价购买此珠,又不惜藏于腿中?”
胡商:“陛下不知,西域有青泥泊,里面多珍宝,但由于泊中泥深,人不可得。但若将此珠投于泊中,淤泥就会变成清水,珍宝即可得。”
据说,清泥珠一直到玄宗时代还被收藏于大内府库,后来丢失于天宝十四年的“安史之乱”。
对胡商来说,一旦得到宝物,往往以极端的方式去保护,一如青泥珠的故事。类似剖肉藏珠的故事还有一例:
一胡商在陕西扶风县某小客栈外发现一块看上去很普通的石头,随即判断石中有奇珠,于是购买该石,开石后果得一颗珠子。胡商剖开腋下,将其塞入肉中。遗憾的是,跟清泥珠故事中的胡人一样,他最终还是没保住自己高价购来的宝贝。这便有点赌石的意味了。
胡商得到珍贵的径寸珠后,航海归国。船在海上欲沉,船主知是海神索宝,遍搜船上,无宝可寻。于是,想沉溺胡商祭海,胡商很害怕,只好剖开腋下,拿出宝珠,海神的巨手遂出现在海面,取珠而去。
在唐朝,与清泥珠并称的还有清水珠。最初,得到它的是一个叫严生的人,他游汉南岘山,发现一枚大小如弹丸的闪烁着黑光的珠子,“视之洁彻,若轻冰焉”。后严生游长安,在春明门碰到一位胡人。
胡人说:“衣囊中有奇宝,求一见!”
严生就把黑珠掏出来展示。
胡人捧之大喜:“此天下之奇货,愿以三十万为价!”
严生好奇:“这珠子有什么妙用,值得你花那么多钱买?”
胡人说:“我是西国人,此珠乃我国之宝,称清水珠,放置浊水中,水立清见底。自丢失该珠后,我们那里的井泉都变混浊了,国人也都得了病。我越海逾山来大唐,正为寻找该珠。”
胡商高价购宝,却被武则天和海神扣下。不过,这并非最令人伤心的,更令人伤心的是,本来宝物即将到手,但只一个晚上的时间,就被不识宝的卖主给糟践了。
近世有士人耕地得剑,磨洗诣市,有胡人求买,初还一千,累上至百贯,士人不可。胡随至其家,爱玩不舍,遂至百万。已克,明日持直取剑。会夜佳月,士人与其妻持剑共视,笑云:“此亦何堪,至是贵价!”庭中有捣帛石,以剑指之,石即中断。及明,胡载钱至,取剑视之,叹曰:“剑光已尽,何得如此?”不复买。士人诘之,胡曰:“此是破山剑,唯可一用,吾欲持之以破宝山,今光芒顿尽,疑有所触。”士人夫妻悔恨,向胡说其事,胡以十千买之而去。(《广异记》)
上面的故事中,胡商欲以百万巨资购买卖主耕地而得的宝剑,但由于卖主不识货,不知道该剑只能用一次,而在前一天晚上无聊地以剑劈石,导致该剑“剑光已尽”,再不值百万,让本欲以剑劈宝山的胡商郁闷死了。
唐朝的宝物各种各样,其中最奇怪的,也许是《宣室志》中吴郡陆颙身上那个玩意儿。
此人自幼爱吃面食,不知道为什么,吃得越多越瘦。成年后,他赴长安应考未中,遂入太学继续读书。在长安期间,他依旧保持着爱吃食面的习惯。
这一天,突然有几个胡人带着酒食出现在他门前。
落座后,一人对陆颙说:“我们是南越人,长于蛮邦,听说唐天子网罗天下英杰于太学,且以文明感化四夷,所以翻山航海,来到中土,参观太学中的文明之光。而您姿神俊朗,仪表超然,真大唐名士!想与您结交。”
陆颙说:“我有幸就读太学,但没什么特别才能,又如何配得上您的抬爱?”说罢,为群胡设宴,甚是欢畅。
十几天后,群胡人又来了,带着贵重的丝绸和黄金赠送给陆颙。陆颙有一丝怀疑,认为他们别有所图,拒之不受。
为首的胡人说:“您生活在富足繁荣的长安,却面有饥寒之色,所以赠送了这些东西给您。我们只是喜欢与您交往,请不要有怀疑。”
陆颙只好接受馈赠。
胡人走后,陆颙把这件事告诉同学。有同学指出:“胡人好利,即使微小如盐米,也不惜相争而残杀,怎么会平白无故地送你黄金和丝绸?而且太学中学生很多,为什么不送给他们而要送给你呢?其中定有不可告人的目的。为安全起见,你还是到长安郊外住一段时间吧。”
陆颙觉得有道理,就隐于长安郊外的渭水边。
只过了一个月,那帮胡人又出现在门前!陆颙大惊,他不能明白这些胡人是怎么找到这儿的。
为首的胡人笑呵呵地说:“您住太学的时候,周围人太多,有些话不好说,现在您偏居郊野,正合我意,当一诉为快。”
其他胡人附和道:“对,太对啦。”
陆颙没办法,只好请他们入座。
为首的胡人拉着陆颙的手说:“我们来这儿,并非偶然,而是有事相求,希望您答应。我们所求的,对您来说,没什么害处,对我们则有很大好处。”
陆颙说:“请赐教。”
为首的胡人说:“您是不是好吃面食?”
陆颙说:“对,怎么了?”
为首的胡人微微一笑:“那就好。其实,吃面的并不是您,而是您腹中的一条虫子。现在,我给您一粒药丸,吃了就会把虫子吐出来。您把这条虫子卖给我,况且您吐出了它,对您身体健康也有好处。”
“腹内有虫?”陆颙一皱眉,“如果真如君所说,又有什么不可以。”
为首的胡人取出一粒药丸,呈紫色,叫陆颙服下。说来奇怪,没多大工夫,陆颙就真的咳出一条二寸多长的青色虫子,状如蝌蚪。为首的胡人看到后大喜,所谓“……胡人出一粒药,其色光紫,命饵之。有顷,遂吐出一虫,长二寸许,色青,状如蛙。胡人曰:‘此名消面虫,实天下之奇宝也。’”
陆颙说:“您怎么认得这虫子的,还知道在我腹中?”
为首的胡人说:“我等旅居长安,专寻四方之宝,有一天,突然发现长安上空宝气冲天,仔细一查,宝气来自太学,于是前去探看,还未来得及把事情说明白了,您就转移了住所。后来,我们看到宝气又出现在渭水上空,于是寻访至此。说起此虫,它吸收了天地中和之气而生成,天性好吃面,因为麦子秋天种植,转年夏天才熟,正好承受了四季之气。不信的话,您可以取面来一试。”
陆颙很好奇,取来一斗多白面,那小虫子很快将其吃完。陆颙觉得很有意思,问:“此虫有什么用处?”
“天下奇宝往往都吸收天地中和之气,一如此虫。而此虫,又可谓宝中之宝,有它在手,那些一般的宝物便不在话下了!”为首的胡人说罢,将虫子放进竹筒,又将竹筒锁进金盒,叫陆颙藏于寝室,“明日我们会以重金购买,请勿食言。”
第二天,众胡人将十辆车辇以及甚多黄金、美玉、丝绸献给陆颙,换取消面虫。
应该说,这些胡人还是很实在的。陆颙也没反悔,将装有虫子的金盒交给他们。胡人们心满意足地走了,陆颙也一下子成了百万富翁,他在长安购买了豪宅,过上了高端大气的生活。但他的同学们却怎么也想不明白陆颙是如何一夜暴富的。
一年多以后,大富翁正在豪宅里发呆,那群胡人又来了,为首的胡人对陆颙曰:“我们就要离开长安了,欲赴东南大海,用消面虫探取深海之宝,您也有好奇心吧,可想跟我们一同前去?”
有钱就有闲了,陆颙于是跟那些胡人开始了探宝之旅。
这一日,来到东南大海边,胡人在海边建屋,置办了一个银鼎,鼎下点起火,鼎里盛满油,将消面虫放进油里,开始烧炼。
第七天晚上,胡人叫陆颙来到海边观看。
没多长时间,就见海中波浪翻滚,出现一个身着青衣的童子,童子手捧圆盘,盘中有珍珠无数,献与胡人。
胡人大声呵斥,好像对所献之物并不满意。
童子很害怕,退回海中。一顿饭工夫,海中又冒出一少女,手捧紫玉盘,里面有个头更大的珍珠数十枚,献给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