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
作者:日夜三三      更新:2024-01-22 15:55      字数:7481
  江尧市某个下雪的冬天,人从电影院里出来,冷飕飕的,风吹着雪落在睫毛上。
  某个大导的古装武侠,烂得令人震惊,久久说不出话来。
  人来人往,街上的灯火倒是绵延热闹。
  作家职业病,先开口:“这个人物写的实在是太不好了,丞相最后的洗白毫无意义,要是我,干脆誓死不从,一代奸相写下去,人物魅力也比这个大。”
  女房东拉了拉衣服,发白日梦道:“不过,我还是挺想活在古代做个女主角,父母双亡,武功盖世的孤胆女侠。”
  作家道:“哎,既然是想,就想好点嘛,父母双全,家大业大,多好。”
  女房东傻笑道:“行,那我就是江尧城里首富的女儿,上有两个哥哥文武双全,下有三千婢女任我支使,父母健在,腰缠万贯,我是乱世娇花,倾国倾城。”
  富二代笑了,转过身倒着走,看着她道:“继续。”
  江尧城首富王家女儿王小夏,家室壮大,武功盖世,国色天香,无数公子一见钟情,频频提亲,偏偏她是个淡泊名利、清高矜贵的天山雪莲,对那些富家公子不屑一顾,曾有江南富豪携一千九百九十八两黄金登门求娶,大小姐冷笑一声将其付之一炬。
  “错了吧,”小白说:“真金怎么烧?”
  女房东摸摸脸:“烧了三天三夜没有烧尽,救济穷人去了。”
  大小姐志在天下。
  朝辞爷娘去,爷娘都不许。
  娘哭:“我女如此绝色,闯荡江湖怕是要惹火烧身。”
  爹嚎:“我就这一个千金女儿,你走了,爹还得重新养一个啊。”
  大小姐去意已决。
  大哥只好说:“我这里有一支马良神笔,为天山童姥所赐,可写尽天下锦绣文章,画遍世间所有美景。赠与小妹,若科考,必高中状元。”
  二哥拔出一把剑:“我这里有一把尚方宝剑,为玉皇大帝曾佩,可杀尽天下无耻之徒,打遍江湖无敌高手。赠与小妹,若做侠,必声名远扬。”
  娘也有点不好意思了,从头上取下一个玉簪:“我女,娘这簪子是从都城买的限量款,如今买不到这个size的了,赠我女儿,若嫁人,必是如意郎君。”
  爹摸摸这,摸摸那。
  大小姐体恤地道:“爹,算了,算了。”
  爹不许,从腰带上抠下两枚还带着红线的铜钱配饰,硬塞到大小姐手上。
  爹说:“一文钱难倒英雄汉,爹给你两文,遇到问题,难不倒你。”
  大小姐出发了。
  作家不乐意了:“你这也太金手指了,全天下的好处给你占完了,再说了,你一个女人,参加不了古代科考,写那么好的锦绣文章干嘛,你给我,我写。”
  中原有个大才子,三岁写诗,七岁著述,学啥啥精,风流潇洒,但凡女子见到他,都要爱上他,他慷慨地为女子写诗作画,都流传很广,千里之外也有人为求先生一幅字不惜重金远途来取。
  “等一等,”富二代道:“你这也太扯了。”
  “就许她做白日梦,不许我做?”
  但是大才子志不在此。
  读书人心里都有救世济人之梦,大才子已经修身齐家了,接下来一心治国平天下。
  治国平天下,便要先入庙堂。
  入庙堂,就要先科考。
  他是名满天下的大才子,皇帝为了他决定取消科考,直接黑幕录取,第一年县丞,第二天尚书,第三年直接宰相。
  “滚你妈的,”女房东道:“我的马良神笔怎么办?你不考我考,你凭什么取消?”
  “别急,没说完呢。”
  大才子一身正气,自视甚高,不需要皇帝的这种黑幕,他婉言谢绝皇上之后,又拒绝了都城所有美女丽人的邀约和文人墨客的求见,在某家高档客栈一心备考。
  大才子名声在外,一住进客栈就有许多同样预备科考的学子挤破头住了进来,只为沾沾才气,一时间店内书生如云,但是水平良莠不齐,令大才子十分痛心,祖国的教育事业实在是任重道远。
  一天夜晚,他忽然听见楼下许多人欢呼喝彩,大才子探头一看,只见许多人传看着一篇文章,大声朗读,词采绝艳如司马相如再世,绝非凡尘俗笔。
  大才子大惊,世上还有如此才华盖世之人?
  他想,这等词采,怎会到现在还没有闻名于世?
  他定睛一看,原来是个瘦小的白面书生,脸生得很,长相也颇为秀气,左佩剑,右备一支眼熟的笔。
  大才子一看便知,这不是天山童姥的笔么?怎么会落入一个女人手里?没错,大才子一眼看出这个人是女扮男装试图科考的大小姐,考不能考的试,用开了挂的笔。
  大才子觉得这样不行,自己已经在皇帝面前如此夸口,若是未能一举夺魁,还有什么脸入朝为官。
  当天晚上,他便偷偷潜入大小姐漆黑的房间。
  淡月透轻纱,大小姐姣好的睡颜如芙蓉花般美好。
  “打住,”富二代道:“你别给我整那些骗订阅的套路,偷笔就偷笔,少给我渲染这种带颜色的气氛。”
  “好好好,”作家道:“总之,他用了一支普通的笔,不动声色地替换掉了这只马良神笔。”
  自此,大才子如虎添翼,名满天下,而大小姐,失去了落笔成章的本事。
  “我杀了你,”女房东跳起来打他:“你偷东西还做什么丞相?平什么国治什么天下!”
  “不止偷笔,”作家委屈地说:“我左右逢源,官场得意,一代奸相,偷人偷梦偷账本,区区一支笔只是开始,还算不了什么。”
  “不行!”女房东道:“我不能容忍这种人的存在,我也不会坐视我的笔被偷!”
  “那我已经高中状元,春风得意,你拿什么跟我斗?”
  “我……”女房东左看右看,一拍小白:“我报官!这里,必须有个嫉恶如仇,不畏强权的超级清官!”
  小白想了想,说:“清官是文官,嫉恶如仇没有用,还是来无影去无踪,身手如电的天下第一名捕吧。”
  白名捕接到一个女子的求见,十分不解,女子说自己出来闯荡,神笔被偷了,这只是一支普通的价值三百两黄金的紫檀兔毛笔。
  白名捕说:“告辞。”
  “等等!”大小姐说:“我说错了,这只是一支狗尾巴草编的三文钱的破笔。”
  白名捕问:“你的神笔有什么特征?”
  大小姐说:“看上去和这只紫檀……狗尾巴草笔没区别,但是神笔能写出来全天下最优美的文章,你看我现在说话很没有文化,就是因为笔不在我身上,我原来闭着眼睛写的东西,都能被全店传颂。”
  白名捕皱起眉头。
  大小姐说:“所以,谁能写出全天下最好的文章,谁就是偷笔的盗贼,前几天高中的那个状元,就是因为偷了我的笔!”
  白名捕说:“可是从逻辑上来讲,他原本就是人人皆知的大才子,下传百姓,上达天听,写得天下第一的好文章不奇怪。”
  “他的确写得好,但是没有那支笔,他写不了那么好,那支笔是我的,是天山童姥的马良神笔,我亲哥送我的,本来状元之名也该是我的,虽然神笔是个buff,但也的确是我自己开的,怎么能强行被抢?”
  “对不起,”白名捕没有感情地说:“涉嫌灵异的案件概不受理,建国后不许成精。”
  “另外,”白名捕继续说:“你女扮男装报名科举,明令违法,跟我走一趟。”
  大小姐傻眼了。
  作家微微地抬起眼睫,白色的雪花落在漆黑的眼睛里,唇角带起笑意。
  “你现在明白,为什么没法和我斗了吗?”
  大小姐被白名捕抓了,宣传鬼神之说,诬告新科状元,试图假扮身份,数罪并罚,眼看就要锒铛入狱。
  好在千钧一发之际,大小姐及时想起来自己的尚方宝剑,杀尽天下无耻之徒,打遍江湖无敌高手,她蹭地拔剑,不出三招就击落天下第一名捕,转身便要跑进深宫,去杀无耻的新科状元。
  小白站停了脚步,不满道:“白名捕可不是吃素的。”
  说时迟,那时快,白名捕朝天上发送一枚烟丸,四大名捕与众多御前侍卫军纷纷从角落里飞出,身手之快,人数之多,如天罗地网。
  两拳难敌四手,宝剑难逃群殴,人生地不熟的宫城,谁打的赢一群当差的。
  “我他妈,”大小姐边跑边说:“我闯荡江湖,一身bug,怎么还成了第一个领便当的?这是哪本女频狗血重生文?!”
  大小姐跑得上气不接下气,后面的官差穷追不舍。
  再跑就是深宫了,她说:“我死了算了。”
  “进来,”一个年纪稍小的少年忽然朝大小姐招手:“往我这里跑。”
  女房东道:“往你那里跑有什么用?后面可是四大名捕。”
  高中生咳了一声道:“有用。”
  “往我这里跑,”他抬眼看向女房东:“我能保住你。”
  少年是当朝太子,暗卫侍从无数,东宫密不透风。
  四大名捕追过来,也是气喘吁吁。
  “刚刚有没有跑过一个女子,配了剑,武艺高超,打伤白名捕,很危险。”
  侍卫说:“好像往御花园跑了,那边林子多,你们多加小心。”
  众人施展轻功,如鸟投林,瞬间无影无踪。
  “不行,”作家道:“这也太假了,好不容易笔和剑的加持都用掉了,怎么还有太子这么大的背景?她北上进京赶考,怎么可能认识太子?”
  高中生想了半天,想起了电影里俗套的情节:“她不认识太子,太子认识她头上的簪子。”
  “限量版,只有一个,太子小时候在民间,被这个簪子救过。”
  “苍天啊!亲娘啊!”大小姐抱着太子痛哭流涕:“娘!您真是我亲娘啊!”
  太子不能和女人靠这么近,太子微微嫌弃地推开了她。
  “你怎么落到这番田地?这簪子可是奢侈高定款,中产家庭也望尘莫及。”
  大小姐说:“我不是中产家庭,我是大小姐。我一心离家,闯荡江湖,报效天下,谁知遇到盗贼和黑官,才迫不得已,在宫里逃命。”
  大小姐把事情原原本本地告诉了太子。
  太子说:“白名捕不是黑官,白名捕是该抓你。”
  大小姐女扮男装,一路从乡试考到都城最后一场,金銮殿下,这是欺君之罪。
  但是,太子对这个大小姐很感兴趣,神笔神不神他不知道,但是能三招打倒白名捕,这剑的确是绝世好剑。
  太子问:“你现在作何打算?”
  大小姐说:“偷我笔的人是个奸人,有才无德者可乱世,我们必须把他扼杀在摇篮里。”
  太子说:“迟了。”
  “考试之前,我父皇为将他收诚为官,不惜取消科举,现在他又一举夺魁,万人敬仰,我父皇实在是喜欢他喜欢得很。”
  大小姐说:“那我们暗杀他,我有武功,又有名剑,他一介书生,逃不了我半招。”
  太子道:“白名捕最是心思缜密之人,虽表面不信你的话,暗中必定会对新科状元多加保护。”
  大小姐陷入沉吟,太子走了两圈,道:“这样吧,你入东宫为幕僚,来日方长,和我一起对抗奸相。”
  大小姐就住在了东宫,平日女扮男装,虽有一身本领,为了低调,只能四处忍气吞声。
  那大才子得圣人赏识,加上神笔在手,官场如渔场,他游走期间,圆滑流畅,四处渔翁得利。
  大小姐为闯荡江湖出门,远离父母兄长,结果四处小心,躲躲藏藏,郁郁不得志,心中苦闷,只能偷溜出宫找些花天酒地的地方消遣。
  她想,那这辈子好像也没什么意义,还不如回现代,喝花酒的地方都这么低级,骰子也没有,ktv也没有。
  民间疾苦,朱门酒肉臭,花街之外,四处躺着乞丐。
  “等一等,”女房东冷了,鼻尖通红,打了个喷嚏,搓了搓冰冷的手,道:“我们是不是跑偏了?这不是个大女主玛丽苏电影吗?我怎么惨成这样了?”
  富二代走在她旁边,把自己棕色的大围巾解下来,认认真真地将围巾裹在她脖颈上。
  她问富二代:“这进度条都一半了,你人呢?”
  富二代漫不经心地问:“还早呢,你刚刚讲到哪儿了?”
  女房东被她裹得严实,瓮声瓮气地道:“四处躺着乞丐。”
  他嗯了一声,道:“我来了,我就是乞丐。”
  富二代是个乞丐。
  很惨的乞丐,缺胳膊少腿,瞎眼没耳朵,浑身长虱子,吃了上顿剩饭没下顿剩饭。
  “不行不行,”女房东打断道:“什么缺胳膊少腿没眼没耳朵的,呸呸呸,不行。你是皇上不行么?直接把奸相给杀了,天下太平。”
  富二代听得笑了:“傻子,缺胳膊少腿是装的,当乞丐,不得有点职业修养?”
  “至于皇上,”富二代倒是想了想:“没意思。杀十个奸相,天下也不会太平。”
  富二代还是乞丐,皇城底下的乞丐,缺胳膊少腿的丑样子把路过的太子幕僚大人吓着了,忙解开衣裳,露出健美的腹肌和人鱼线道:“别害怕,我好着呢,还想往下看么?”
  “不要脸,”幕僚大小姐忘了自己现在是男儿身,赶紧把眼睛蒙住了,呸了他一口:“想卖上花街里头卖去,少在大马路上发骚。”
  乞丐又恢复到缺胳膊少腿的样子,继续躺在墙根下晒月亮。
  幕僚现在是幕僚,以前是大小姐,从来没见过这么穷的人,顿生恻隐之心,摸摸身上,喝花酒已经把钱都打赏给花魁了。
  大小姐说:“对不起,我也没什么能给你的了,我这儿有盒胭脂,不然你拿去画个斑红疮什么的?”
  乞丐浑身都是疮,画不下了。
  他指指大小姐的腰带:“这不是有钱么?你给我钱,我去买点卤煮吃。”
  大小姐摸摸腰带,气坏了。
  “我从家里就带四样东西,有用的都用完了,我爹衣服上抠下来的黄铜扣扣你也要?”
  乞丐说:“没见识了吧,这才是最有用的东西,一文钱难倒英雄汉,我现在已经倒得站不起来了。”
  大小姐只好把铜钱抠下来给了乞丐,抠了一个,留了一个,扯下来的时候,红线也一分两断。
  “喏,”她站着,乞丐躺着,她把带着半截红线的铜钱递给他:“拿去买卤煮吧。”
  她说:“我也只能给你这个了。”
  大才子在宫中,越发如鱼得水,太子孤僻冷漠,声名远扬的四皇子却对这个新科状元极为看重,一时间交结甚密,大才子也在宫里彻底站稳了脚跟。
  四皇子问:“我看君有怜惜之意,不知君可觉得我是英雄?”
  大才子说:“识殿下晚,乃我此生唯一憾事。”
  人人都说四皇子要谋权纂位,皇上又偏爱状元,大家多多少少也将心偏向了四皇子,眼见天色将变,宫里人人自危。
  白名捕千里追凶,草蛇灰线,早就对四皇子的为人品行心知肚明,但是他只是一个名捕,不是文官,不能弹劾,也不能官斗,稍微权谋一点都属于ooc。
  食君之禄,忠君之事,白名捕自然是支持太子。
  搞不赢四皇子,白名捕得想办法搞搞那个状元,毕竟都在宫中,抬头不见低头见,白名捕第一次见到这个迅速高升、人人喊好的新科状元,就竖起了天下第一名捕的坏人雷达。
  他想起来了,有个人说状元偷笔,偷的是……什么笔来着?
  白名捕摸摸腰带,上次收缴那个女逃犯的紫檀兔毛笔还好生生地在那里。
  白名捕来无影去无踪,在御花园行色匆匆,撞到赏花写赋的新科状元郎,好一顿道歉,弯腰捡起一支笔还给状元郎。
  状元郎道了谢,继续写赋,刚写两句,忽然一顿,看向没有走开的白名捕。
  状元郎笑道:“白名捕此举何意?”
  白名捕问:“这难道不是状元的笔?”
  状元道:“状元之笔,关键在于持笔之人是状元罢了。”
  大才子强装平静地继续写,一篇赋洋洋洒洒,在场官员无不为新科状元叫好。
  不出两个月白名捕就因“抓捕犯人时践踏花草”之罪被打入死牢。
  “是这样的,”新科状元和四皇子来探监时解释道:“国家现在大力倡导绿色发展,全国推行环保法,白名捕身为捕快界的一把手,必须以身作则。”
  白名捕在狱中的暗道还没挖通,又被无罪释放了,太子府上有位幕僚呈上一篇惊世好文,痛陈白名捕抓盗贼这么多年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加上白名捕本身也热心环保事业,蚂蚁森林都种了十颗梭梭树,其心可鉴。
  文辞之绝,皇上看了都说好。
  白名捕有点相信他还给大小姐的那支笔是马良神笔了。
  接下来就是权力间的博弈,电影加长也拍不完,直接拍电视剧,大小姐将尚方宝剑送给了白名捕,白名捕自此天下无敌,忠护太子左右,玄武门那套完全行不通。
  大小姐跟着□□决斗四皇子,才子奸相vs马良神笔,浩浩汤汤,横无际涯。神笔文章无限好,但是人家是状元;神笔画画如照相,但是人家是状元;神笔写诗传千古,但是大家只认识状元。
  朱门仍然是那个朱门,越深越臭,路上乞丐确实少了,但是那个缺胳膊少腿的乞丐还在,城管一来,他马上原地俯卧撑,证明自己只是普通游手好闲。
  大小姐觉得很奇怪,这么多年,她跟着太子南下微服私访,北上抗击胡人,走哪都能遇见他。
  他还是很饿,见人就要钱买卤煮。
  大小姐已经是太子的左膀右臂,她很疑惑,人民币都破七了,这个乞丐为什么还没活出个人样。
  军中苦闷,她一个女子常年男扮女装,走出营帐去大漠看星星,已经忘了sk2的柔软触感。
  但是她仍然记得那个乞丐。
  他在难民和饿殍齐飞,黄沙和白骨一色的战争之城下晒月亮。
  见到大小姐,他露出一个笑容。
  大小姐顺着墙根底下坐下来,城中的臭味随风而至,欢迎光临。
  乞丐说:“我身上有画红斑的胭脂,你要不要擦一点?”
  大小姐摇摇头:“画了给谁看呀?”
  乞丐说:“我眼瞎也是假的,我视力5.1,我看。”
  他一激动,连说了三个我。
  大小姐想了想,还是摇摇头:“太子府里崇勤尚简,我不能画。”
  乞丐说:“行,那就不画。”
  大小姐忍不住,还是问:“我给你的那枚钱,你真拿去买卤煮了?怎么没吃死你呢?”
  乞丐坐直了,嘿了一声,道:“你拿一文钱给我买碗卤煮试试?!柬埔寨物价也没这么低啊。”
  大小姐说:“你真不知道?”
  乞丐说:“知道你喜欢我?”
  已经是当今太子心腹的大小姐气得卷起袖子:“那枚铜钱,圆心方孔带红线,上可窥探天机,下能目极万里,实在不行你拿去赌场出老千,也不至于混成这样啊。”
  乞丐很震惊:“连铜钱都被你开光成这样了,你们仨加一起还斗不过那个写书的哪?!”
  “你太久没来,跳着看的吧,”大小姐不怪他:“我们仨再开光开得赢作家吗?作家专业就是给角色开光的,他已经把自己发展成魅力大反派了,少了一分钟的戏份都要被弹幕骂。”
  乞丐看着扼腕叹息的大小姐,半天没说话。
  大小姐叹了口气,道:“你不懂,算了,我走了,明天最后一战,若是赢了,太子军功到手,就和四皇子抗震救灾打平了。”
  乞丐说:“天下太平,扛什么灾?”
  大小姐说:“南方今年龙虾泛滥,他带着亲眷去沿海吃龙虾去了。”
  “你们在这九死一生,人家吃虾抗灾?怎么吃不死他呢?”
  “不许胡说,”大小姐道:“那是皇子,这话传出去会被杀头的。”
  乞丐说:“你就是来找我说这的么?”
  大小姐点点头,道:“是啊,怎么了?”
  天边亮起一道银星,晋升为白将军的白名捕在喊大小姐回去筹谋战局。
  她在太子府中至关重要,和四皇子的博弈关系到天下苍生,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马良神笔在文,尚方宝剑在武,簪子随身携带,铜钱窥测天机,没有什么问题是难得倒她的。
  离家在外,辛辛苦苦这么多年,也算初心不负。
  乞丐动了动身子,继续在城根晒月亮,朝她露出一个笑容道:“你走吧,大人,此去战事险恶,还望前程似锦。”
  大小姐走了,风沙蔓延,乞丐拿出怀里温热的铜钱,铜钱颜色古旧质朴,铜钱上红线鲜艳如新。
  他既不好奇天机,也不刺探他人,这根月老红线,能始终将两人拴在一起,已是一个乞丐能想到最大的老千。
  可是似乎用不到了。她的前程里,有未来天子,一代将星,千秋奸相,唯独没有连卤煮也吃不起的小乞丐。
  饶是天赐月老,红尘俗世如茫茫大漠,天堑无涯,哪有爱人可得厮守。
  祝,此去前程似锦,归来仍有牵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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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来是情人节写的 emm那就祝大家六一儿童节快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