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用心
作者:
雨之霁 更新:2024-11-16 18:42 字数:3414
青平府的赏花会近日举行, 各界爱花之人纷纷前往府城, 一睹繁花盛会。。
青平府的大街小巷俱陈列各色花卉,以供游人观赏,有些买不起赏花会上的花的, 便会从街巷中挑选自己喜爱的带回去留作纪念。
一般而言, 能够参加赏花会的花卉是已经经过各县筛选出来的, 而这次南封县送赏的花正是耿才梁的金带围。此花在南封县已经颇负盛名, 就连郑崇乾与袁镛都对之赞不绝口,袁镛还与唐时提及过, 唐时只能装作不知道的样子。
耿才梁是个人才,他很好地阐释了金带围的寓意, 更何况,芍药的这个品种大家实在是从未见过,新奇的事物总会受到众人的亲睐, 于是金带围就不负唐时的期望,闯出了名声, 就连青平府都有所耳闻。
终于到了赏花会的这一天。
赏花会因为每年春秋各举行一次, 故而青平府特地为赏花会建了一处院子, 送赏的花卉分别陈列, 供人品评观赏。往往这时候也是文人墨客大展文采的时候,他们因花生情,会当场为看中的花卉吟诗作赋,到赏花会结束之时,被赞美次数最多的花卉便是本届的花魁。而剩下的花卉如若遇上喜爱之人, 便会作为交易的商品,换取利润。
耿才梁作为南封县的送赏人,亲自来到了赏花会。他不过三十来岁,身形较瘦,长得比较普通,属于扎人堆里找不出来的那种,可这次别人却能够从人堆里一眼看到了他,就是因为他带上了金带围。
金带围其他人也有所耳闻,正想仔细看看这颇负盛名的芍药到底有什么吸引人的地方,没有亲眼见过的人是无法想象出来那种花型的。
耿才梁来得不早,他到达赏花会的时候,赏花会已经人满为患了。他小心翼翼地捧着金带围,身边还有几个威风凛凛额护卫护着,唯恐这花遭遇什么变故。
“耿兄可终于来了,叫我们好等。”迎面走来几位地主,见到耿才梁不过说了这么一句话便将目光放在了他的手上。
这是一株芍药,毋庸置疑。他们万万想象不出来芍药还有这样的品种,娇艳的双层花瓣之间一圈金黄色的花蕊实在是点睛之笔,本来芍药就以娇艳富贵闻名,可如此一来,这花更增添了几分尊贵之意。再联想到花的寓意,他们一个个的目光便更加灼热了。
他们似乎已经预料到了这届赏花会的花魁会是谁,也只有这样的花能够与其他府的花魁一决雌雄,甚至可以说是独占鳌头。
耿才梁乍一见到这株芍药,与他们的想法是一致的,他有一种强烈的预感,这株新品种一定会受到官员们甚至宫中贵人的喜爱。
青平府的赏花盛会唐时无暇顾及,他现在正在经历题海战术。袁镛将历年童生试的试题都拿过来让唐时一篇篇地做,唐时这是第一次做古代的科举试卷,觉得还真的挺有难度的。
袁镛给他评改了一份试卷后,说道:“虽说童生试是在九月份,但基础还需要早点积累起来,你这篇写得不能说不好,但有一个重要的问题被你忽视了。写文章词藻与思想固然重要,可最关键的一点是要由心而作,为师在你这篇里倒是品不出这一点。”
这个问题其实唐时自己也明白,他记忆力极佳,背过的文章都能清晰地记起来,所以他在写文章的时候往往会大量引据经典,这样的文章读起来很畅快,但总觉得缺了点灵气,他已经在努力改正这个毛病了。
袁镛看唐时沮丧地低下了脑袋,想他如今也不过十三岁,文章写成这样已经是非常出色的了,自己对他的要求还是高了点,“不过这一点慢慢来,等你阅历多了,文章自然就能品出来味道了。”
唐时心想:我这些年的阅历说出来能吓死一大票人,这实在跟阅历无关,他就是没有用心。
“我明白了,老师。”唐时在袁镛面前一直是个乖学生。
袁镛对他的期望还是挺高的,他不让唐时当官却让唐时参加科举,一方面是为了唐时着想,毕竟秀才、举人之类的身份肯定会给他带来助益,另一方面就是考试是衡量学习的一个重要尺度,他希望通过科举让唐时清楚地知道自身的学识深浅,并激发的动力,以免他失去了目标。
唐时明白袁镛的良苦用心,他也一直在进步。
“对了,石头,为师过些时日可能要暂回京都一趟,到时候你就得自己学习了,童生试的时候为师可能赶不回来。”
唐时点点头,“老师,我不会偷懒的。”
袁镛笑了起来,他倒是不担心唐时偷懒,可是自学往往会不自觉地困囿于方寸之地,若是上个学堂,身边有夫子教导、有同窗比较,石头才能更加清晰自己如今的学识深浅。
“石头啊,为师认为你应该上个学堂,多与其他同龄学子进行交流,这样成长得才更快。”
“弟子听老师的。”他的心境与一般小孩子不同,他的很多习惯与思维已经固化了,在学习上比之年轻的学子少了一种创新与激情,这的确是个大问题。
他已经打算八月份与小风、颂儿他们一起入学。
下了学后,他回到唐家,李绍几人正凑成一团习字,主要是李绍单方面地教导唐风三人写字。李绍的字已经写得有模有样了,可唐风和唐颂的字还是差了些火候,唐雅在文字上向来敏感,一手字也已经写得能入人眼了。
唐家其他人对三个孩子的变化也都看在眼里,他们心里头高兴着呢,特别是方氏,唐雅是她的女儿,从原来的黄毛小丫头变成现在这样,她是打心眼里高兴。再过几年小雅就能嫁人了,要是能许个好人家,她就放心了。
四个孩子看到他,俱起身喊了他一声,唐时走过去看了一下,说道:“小风的字有进步,小颂还需要多加练习,小雅很不错。”
唐颂小脸顿时沮丧起来,唐时安慰他:“你年纪最小,时间还多,习字切莫心急。”
“小叔,我知道了。”唐颂放下笔,抱住唐时的腿。
唐时从怀里掏出了一份油纸包住的点心,“这是小叔在城里买的,你们分着吃,正好一人两份。”
唐颂欢呼一声,连忙拆开油纸,露出里边香喷喷的点心,“好香啊!”他狠狠吸了一口气。
他拿了一块就往嘴里塞去,可见唐风他们都没有动静便有些不好意思,“你们怎么不吃啊?”
唐风觉得自己是个小大人了,用不着跟弟弟抢吃的,弟弟喜欢吃酒给弟弟吃好了。唐雅是觉得自己是姐姐,而且她本身也不太爱吃零食,就让弟弟吃好了。至于李绍,他向来都是这副沉默寡言、无动于衷的样子,好像除了读书习武就没有能够令他感兴趣的事情。
唐颂将点心捧到他们面前,“你们吃呀!”
唐风摇摇头,“太甜了,我不爱吃,你吃吧。”
唐雅也摇摇头,“姐姐不喜欢吃,你吃吧。”
李绍看了白白嫩嫩的唐颂一眼,“不吃。”语气说不上好但也说不上坏。
唐时是比较明白李绍的个性的,他没有坏心眼,就是性格如此,而且他身上有一种韧性是非常难能可贵的。
“小绍,你有没有打算今年参加童生试?”唐时觉得李绍其实可以去感受感受的,他毕竟才八岁,即便没有考上那也没什么,就当做是增长经验。
李绍闻言,黑沉沉的眸子看向唐时,“我考不上,浪费银子。”考试是要交考试费的,他不想浪费了这个钱。
唐时笑了笑,“你不用担心这个,就当去涨涨见识。”
要说李绍现在最听谁的话,那自然是唐时莫属,他便点了点头,“好,我听小舅舅的。”
一旁的唐风见李绍比自己小两岁竟然就能够去参加考试了,心里的压力瞬间就大了,他暗暗告诉自己,一定要好好读书,最起码不能给小叔丢人。
“我会每天给你布置一道题目,你可以用一天的时间慢慢琢磨,不懂的等我回来再问我。”
李绍点点头。
让四小自己在这练字,唐时则去了后山。
赵缙因唐时的需要又在竹屋外开辟了一大片场地,唐时过来的时候,赵缙正坐在栅栏围成的院子里看书,他见到唐时过来,立即站起身将书放下迎上去,“今日心情不佳?”
唐时在四小面前没表现出来,可在赵缙面前就不用藏着掖着了。
他将自己的困扰告诉了赵缙,“我也不知该如何用心地去写一篇文章。”
赵缙大概明白了他的意思,便拉着来到院中的花朵面前,“倘若让你写一篇文章来赞美它们的风姿,你还会这样么?”
唐时想也不想,“当然不会!”
赵缙瞅着他笑,“说到底,你还没有喜欢上读书,你是不是仅仅将读书当做安身立命的工具?”
唐时顿时觉得羞愧极了,他在想,老师会不会也看出来了?
“我明白了,我愧对老师的教诲。”怪不得老师要让他去学堂读书,这是要让他从其他学子身上学到这种精神,他忽然想到了卫琮。
赵缙轻轻揽住他,“袁先生不会怪你的。你要是能够做到知错就改,袁先生会很欣慰的。”
唐时心情瞬间就晴朗了,他看着阳光下赵缙英俊的面容,心里就有些犯痒痒,但好歹他忍住了,只说道:“赵缙,没想到你对读书也这么精通。”
赵缙笑了笑,没在这个话题上说太多,拉着他向竹屋里边走,“跟我过来,我给你准备了一些东西。”
作者有话要说:谢谢爱是一种微妙的滋养宝宝的地雷!笔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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